第74章

  他豁然开朗。
  曾经总是憾恨那些中途退出的人,现今自己却犹犹豫豫,妄图成为其中一员。而只有等到自己身处其中,才能真正领会那些撤离人的心态——是人会变,也各有立场。
  十八岁时一腔热血与理想,渴望身赴一线,立下功劳。而如今,随着阅历慢慢增长,反而更加清晰意识到这个世界资源分配有多不均。
  和平,只是相对而非绝对的事情。
  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如斯。
  --
  我承认我挺没出息。
  但那一刻,我想回去了。
  我想和她定下来了。
  ——《战地日记》徐暮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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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后面还有一章就正文完啦。不过今天三次元有个很重要的事,会尽力用手机码字的。
  话说大家有什么想看的play吗?番外纯甜甜甜哦[熊猫头]
  下章没有更新前都有红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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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出自《孟子·万章上》
  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出自陈澹然。
  第49章
  国庆节后, 夏季的尾巴在一场场秋雨后慢慢溜走。
  全国各地开始陆续迎接秋季,而余榆在这个季节的广州里,似乎过得更加快活。
  头天晚上和师姐几个喝了酒,竖日周末, 醒过来时头疼欲裂, 便趿拉着拖鞋,从冰箱里翻出一瓶电解质水。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正好。
  华南地区就适合养这个, 花期比在榆市都更长。
  她瞥了一眼, 又投向阳台外的蓝天。
  天空碧蓝如洗, 清透微凉的风刮进屋内, 淡淡的,像轻薄的纱。
  喝完那口电解质水,又将它放回冰箱, 随后跑回房间里换好衣服,洗漱一通, 出了门去。
  她习惯在周末备上些水果和速冻食品, 这样夜里回家,也能给自己煮点宵夜。
  广州的夜生活一点不输榆市, 夏季凌晨十二点还能下楼去喝口糖水, 吃碗炒粉。但余榆害懒, 宁可在家煮碗饺子,也不愿动动脚, 下楼去。
  于是这些东西就成了她唯一宵夜来源。
  她的胃口被李书华养得有些叼, 起初吃不惯这些毫无口感的速食,可后来吃得多了,竟也变态地觉得味道还不错。
  这天余榆照例上附近的超市采购,买了些牛肉丸和萝卜, 到时候和上些芹菜碎和蒜头沫,能弄个简单的潮汕牛肉汤。水果大都新鲜,她随手拿了几个,又转头去生包区买了些现包馄饨与小零嘴。此外,她还挑了好些零食饼干。
  她数了数了推车里满满当当的东西,精致又敷衍。
  但又能把自己养活了,真好啊余榆。
  她满意地付钱离开,提着一堆东西上了车。
  拿起手机看时间,发现有新消息。
  是她最熟悉的头像。
  她心念一动,赶紧点开。
  是他不定期的平安汇报。
  以往都是简单而克制的一句【近日平安】。
  今天却多了几个字:【好好吃饭,平安勿念】
  余榆眼神莫名落到副驾驶上的那堆乱七八糟的食材,沉默了一下。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人在她身上装了监控。
  我是一条鱼:【知道了知道了】
  我是一条鱼:【爱你爱你爱你爱你.jpg】
  发完消息,余榆对着屏幕亲了两口,而后手机扔去副驾,哼着歌开车回家。
  徐暮枳这次短派时间不会很长,最长半年左右,最短三个月,根据任务情况而定。
  好在余榆工作并不清闲,加之专注力非比常人,时常跟着老师连轴转,高强度学习。日子随着脚下每日匆忙上班的脚步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又晃到广州的初冬。
  车内每日早晨按时播放萨戈兰的最新消息,因为信号与播报等复杂因素,有时有,有时没有。
  最开始那段时间,他在萨戈兰局势最严峻的时候肩负重任,国内的她整日担心,白天没事儿就刷新萨戈兰的新闻,晚上睡觉时,还会做噩梦,梦见他被子弹射穿,血淋淋地倒在自己眼前。
  可后来慢慢的,时间长了,他总是平安小心,于是这种恐惧反而被淡化在琐碎的日常里。
  余榆性格里有个最大的好处:知足常乐。
  哪怕偶尔杞人忧天,辗转反侧,也能因为路边找到一家好吃的肠粉店而乐开怀。
  说得好听,就是无忧无虑。
  冬至降临的那天晚上她照常浏览萨戈兰的消息。新旧政府前段时间发生一起冲突,冲突时长三小时左右,死亡人数8,伤亡人数30余。
  这种对此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国内一派祥和,在冬至这天喝过羊汤吃过饺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正常而平淡地生活;
  而此刻国外战场撕碎无数英雄主义,动荡不安血肉横飞,子弹无情穿梭丛林,生命转瞬即逝。
  余榆顿在那条新闻良久,微微叹息一声。
  退出网页,又把二人简短无趣的报备消息从下翻到上,又从上翻到下。
  两个人这几个月几乎没什么消息。他的名字和消息隔段时间就会出现在官方新闻网上,随便一百度,“徐暮枳”这个名字几乎与萨戈兰绑定在一起。
  余榆放下手机,仰躺在床上,习惯性睡前冥想,想了好些有的没的。
  还是同往常一样,渐渐就睡着了。
  她的房间很安静,小区里传来几声狗吠,空荡荡的,回响在上空。
  她的楼层够高,周围几乎没什么声音,只邻居有位程序员,常常凌晨回家,每天十二点一过,楼道里就会响起一阵脚步声,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
  那阵脚步声又响起来了。
  余榆睡得意识模糊,脑中如同被输入程序指令,开始预计并等待那声砰的关门声响起。
  砰——
  砰、砰、砰。
  砰、砰、砰。
  她的门竟然被敲响了。
  这小哥喝醉了吗?怎么今天偏了道,来敲她的门了?
  余榆身子暖和得紧,不耐烦地翻了个身。
  砰、砰、砰。
  那道敲门声被加重,不依不饶地缠着她。
  刹那间,身处闹区,耳畔响起一阵高速路的白噪音。夹杂着那阵敲门声,更是不堪烦扰。
  余榆被吵得缓缓睁开眼。
  噪音却瞬间消退。
  一室幽静,什么声音都没有。
  她瞧了眼时间,不过刚睡一小时,这会儿连凌晨都没过。
  她嘲笑自己又做梦了,还是这么逼真的梦。
  盖上被子,闭了眼继续睡。
  哪知有个手机电话却抢先一步进来。
  她胡乱摸过来拿起,睁着一只眼去看。
  却在瞧见那个闪烁的名字后,倏然睁开了另一只眼。
  她以为是自己没睡醒太过想念他才会看花了眼,可当她揉了揉眼睛却发现那个名字的确在真实地跳跃时,她本能反应地接通了他的电话。
  “睡了?”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她的梦。
  可余榆还是听出那端的回音,大概正在什么空荡荡的地方同她说话。
  “没……刚醒,”这种时候余榆接他电话总是紧张,生怕他蹦出那两句暗号,她低声道:“有信号了吗?”
  他笑了起来。
  笑声短促低沉,带着点装神秘的玩味。
  他说:“开门。”
  余榆一愣。
  这时,那阵敲门声再次响起。
  与她梦境的频率一致。
  是他在敲门?
  是他在敲门!
  余榆猛地翻身下床去,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光不溜秋着一双脚便迫不及待地冲出房间。
  她急切地打开门,叮叮咚咚一阵折腾,猛地掀开——
  男人浑身风尘仆仆,轻抬一眼,向她看来。
  今天广州还算暖和,他身上却穿着件黑色大衣,瞧着有些厚。见到她,眼底的笑意蔓延至唇角,勾出一个上翘的弧度。
  预料之中,他一把接住惊喜尖叫、扑身上来的女孩子,单手托着她,推着行李箱往里走,关上门。
  进了房间,行李箱就再也顾不上了。
  他念她念得紧,抵达北京交接完工作后便马不停蹄地来了广州。而结果也不负他期待,她紧紧搂着他脖子,左亲右贴,吧唧声连天响,喜欢他喜欢得不行。
  她又惊又喜,连声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比她预计的归期更早更快,她设想过无数种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方式,唯独没想过是在这样一个蛮不起眼的夜里,一声不吭地出现在她家门口。
  像上天悄然送来的礼物。
  女孩子的热情对男人而言格外受用。
  将她放在一旁的玄关柜上,眸子专注幽沉,捧起她的脸低声问道:“有没有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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