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姜茶先将莲藕猪骨汤炖起来,因为猪肉新鲜,只需简单地焯水去腥即可。
莲藕也是赵家人带的,七孔粉藕最合适用来炖汤。
姜茶嘱咐道:“蓉儿,你这一锅用的是小火。”
“是,娘!”姜蓉儿接下任务,认真地守着火。
紧接着,姜茶开始做笋干焖猪蹄,猪蹄在买的时候就先用火燎过,然后让卖猪肉的帮忙砍的。
大宋的肉摊大多服务很好,你想要切多少切成什么样,他都会满足要求。
瓦市里一些猪肉摊子,也会自己烹饪猪肉,生熟肉皆卖。
姜茶光顾的这家猪肉铺,卖的都是阉割过的猪,因而没有腥臊味,摊主是老行家很会挑猪,为人又实诚,姜家平日都喜欢在这家肉铺买肉。虽然价格会贵一些,却也是值得的。
不管哪里都有奸商,大宋也不例外。
没有高压锅,猪蹄想要个炖得软烂,就得小火慢慢炖,废柴又费时,因而成本也随之提高,平日是不会轻易做的。
“耀儿,这一锅你来负责,也是小火。”姜茶指挥道。
姜耀应下,负责看管两个炉灶。
在炖煮的过程中,姜茶继续用大铁锅制作其他菜肴。
姜蓉儿好奇:“娘,咱们这是做什么啊?为什么要这样做啊?”
姜蓉儿以前经常看姜宝珠做饭,没见过这样的步骤。
姜茶耐心给她解释,技多不压身,放在上辈子无所谓学不学,可在这里姜蓉儿不提,姜茶也是要教她的。
女子有厨艺,也就有了谋生的手段,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更好应付。
姜茶的动作很麻利,一个多时辰后,所有的饭菜全都做好了。
炖煮的还在炉灶上,并不急着拿下来,用余火继续焖煮,让其更加入味。
此时,临河巷不知多少人被这香味熏得受不了,心中各种咒骂,哪个天杀的做饭这么香!这不是故意馋人吗!
姜茶专心做饭,并不知外面不知道来往了多少人,院门关着看不见,一蹦一跳地想知道里头做了什么好吃的。
厨房安置在外面,倒是不熏着自家房子,可那香味让附近人十分难熬。
因为有朝廷施粥,很多人家都是不舍得自己做饭的,现在突然有一家这么不合群,将人馋虫都给勾起来了,着实令人气恼。
大人还罢了,小孩都馋哭了。
姜茶看时候差不多,道:“耀儿,去叫叔叔伯伯吃饭。”
姜耀连忙跑到对面,叫赵大郎几人吃饭,做饭时姜茶时不时给三个孩子投喂,美其名曰试试味道,那味道把他们香迷糊了,就等开饭了!
赵大郎一行人已经被香了一下午了,早就馋得活都快干不下去,后来干脆跑到距离姜家最远的角落收拾,并化食欲为力量。
此时饥肠辘辘,一听饭好了也顾不上矜持,连忙放下手边的活赶紧去对面看看到底做了什么!
越走近 ,那香味越发浓郁,口水都快抑制不住了。
几人太过专心,都没看到一旁的常二爷,直到常二爷出声才发现他。
“哎哟,这香味真霸道,我这次还真是来对了!”
第27章
“二爷, 您来得正好,菜刚好上齐!”
姜茶正将煨在灶上的笋干焖猪蹄端到桌上,就透过院门口看到了常二爷, 连忙热情上前打招呼。
姜家从未因为赵秋生是上门女婿怠慢赵家人, 对待他如平常女婿一般, 因而也会让姜宝珠与赵家人多来往。
逢年过节时,姜宝珠都会跟着赵秋生带着孩子一同回赵家, 不仅要跟赵秋生的父母兄弟熟悉, 还要跟族里和村里人相处。
为了的就是能多些助力,往后遇到困难也有人帮衬。
赵家所在的茂竹村距离杭州城并不远, 又有水路通达, 赶过来极为方便。
姜家一直想法子帮着赵家人在城里找活干, 也是希望多一些赵家人留在杭州城,不仅让赵家人承情, 也是觉得多留些人在城里也多些助力。
姜父姜母是把赵秋生当成亲儿子的,虽说都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和孙子孙女,可能做到这般的岳父真没几个。
这也是赵秋生和他的家人识分寸的结果,若是个只会占便宜的不知感恩的, 那也不过是给人做嫁衣,姜家也就不会做到这般, 反而需要处处防着, 生怕上门女婿发达了,就会辜负女儿。
两家属于双向奔赴。
因而,姜宝珠对于茂竹村的情况和人也是很了解的,除了这两年刚嫁过来和刚生出来的,其他人都是认识的。
常二爷更是熟悉,他是茂竹村重要人物之一, 也是赵家人最为敬重之人。
从前常二爷年轻时候,没少带着村里人出来寻活干,他是有本事的,比普通人容易寻到活计。
因而,他虽然孤寡老头一个,在村子里却极为有威望。
每次姜宝珠和赵秋生回茂竹村,都会特意备一份礼给常二爷,礼物多半是吃的。
承包工程这么大的事,依照赵家人的性子,肯定第二天就会将常二爷请过来,这一顿饭也是为了他准备的。
只要把常二爷口腹之欲满足了,后面的事就更容易办了。
宴席是摆在院子里的,傍晚外头更加凉爽。
常二爷一进院门就看到一大桌子的菜,饶是做好准备也被惊住了。
“丫头,你这是把饭馆打劫了?日子不用过啦?”
其他人也都纷纷倒吸一口气,难怪这般香,这未免也太丰盛了吧!他们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这绝对不是夸张,平日他们参加的宴席,桌上能摆一两个荤菜那都是顶好了,可这一桌素菜反倒成了点缀。
常二爷自诩年轻时也是见过世面的,这规模的也是极少遇到的。
原本的喜气洋洋,现在变成诚惶诚恐了。
赵大郎朝着赵丰收骂道:“你这孩子怎么也不拦着!是不是你嘴馋撺掇的。”
赵丰收冤枉极了,他根本拦不住啊!
三叔母自从三叔去世后,性子就变得越发古怪和执拗,有时候会因为很小的一件事突然崩溃大哭。这便是罢了,有时候懊恼自己说话重了,会用头撞墙。
刚遇火灾那两日,眼睛里已经没生机了,赵丰收当时害怕极了,生怕她寻短见。
他劝不动,也不敢劝,只要三叔母高兴就行。
“大哥,你可别怪丰收,他一个孩子哪里能拦得住我?”姜茶笑道,“你们别看这一顿丰盛,实际花不了多少钱。再说,今日日子特殊,是我姜家一切重新开始的日子,从前过往是云烟,往后日子是新生,必须得好好庆祝。”
听到姜茶这么说,而且饭菜都已经做好了,也不能还回去,大家也就不好再说什么,纷纷转了话头。
“没错,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今天确实该庆贺,三嫂说得好,迎接新生活。”
“我们真是沾了光了。”
入座后,看清楚桌上的饭菜,众人还是忍不住惊叹,丰盛,实在是太丰盛了!
不管是最中间的摆盘讲究的白切鸡,还是那色泽红亮的猪蹄,又或者焦黄油亮的煎咸鱼,全都是实打实的硬菜,就连莲藕猪骨汤里的猪骨上面都挂着满满的肉,菜色多量还大。
此时米饭也都盛好了,每一个人都是满满一碗实实在在的大米饭。
这让人都不敢动筷了!这是他们能吃的吗?
普通人家也不管什么男女分桌,全都一块坐着。
姜茶作为主人,坐在辈分年龄最大的常二爷身边,张罗大家吃饭。
“愣着干什么,赶紧动筷啊。二爷,您还跟我客气啊?”
“我跟你有啥客气的,我正想着该夹哪一块。”
常二爷拿起筷子就去夹……筷子伸过去了,他竟然是真不知道该夹哪一个,哪个看着都好吃啊!
姜茶笑着夹了一块猪蹄放到他碗里:“二爷,你试试这猪蹄,我煮得很软烂,还专门买了香料煮的,你绝对会喜欢这个味道。”
“你这丫头许久不见,竟是比从前喜好自夸了,要是不好吃我可要骂你的哦。”
常二爷没再客气,将猪蹄往嘴里送,一口下去耷拉的双眼都比平时大了些。
猪蹄口感软糯醇厚,入口即化,肉香浓郁,肥而不腻。他年纪大了,牙齿松动,这样的口感正适合他!
看到常二爷动筷了,其他人再也忍不住也开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如同常二爷一般,第一筷子往哪里下着实让人为难了一会儿,全都顿了几瞬,才随心地往最喜欢的菜里夹。
若是按照平常,第一筷子是不好去夹肉菜的,在自家便是罢了,在外头的酒席第一筷子就夹最好的会被人瞧不起。
别看他们都是乡下人,那也是讲究规矩礼节的。有些确实村子有那一上桌就开始哄抢的现象,可在茂竹村,尤其是他们赵家是觉得这是很失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