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余榆很少关注这些事情。但如果主流审美偏柔性美男,那么她完全确定,眼前男生的长相,与这主流截然相反。
  那是很周正的长相,轮廓凌厉浓烈,骨子里却透着舒朗与懒散劲儿,人群一眼出挑。
  她挪动步子,向他走去。
  视野一寸一寸拉进,仿佛电影里由远及近的运镜,男生深邃的眉目也在眼前一点点清晰生动。
  她语文差劲儿,但记得有个词,叫「剑眉星目」。
  周围的同龄的男生里,要么是哗众取宠闹腾得不行,要么安静内敛说话声都十分轻浅。
  似乎少有这种气质利落得近乎锋利的男生。
  她想了想,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曾经徐新桐如一只骄傲的孔雀,将那份刊登过他文章的报纸摆在她跟前炫耀时,她扫了一眼那篇文末落下的署名——
  徐暮枳。
  一个文气到与他汪洋恣肆的文风做派全然相悖的名字。
  干净的白色帆布鞋在沾了泥的休闲鞋前堪堪停下。
  男生即使小憩也是略皱眉头,神态隐约透着不耐。余榆常年受老余的教导,识人辨物总比一般人更灵敏。她直觉眼前这人,不好惹。
  余榆不敢轻易去叫醒,干巴巴地站在原地。
  忽而,男生动了动。
  静止的身体如同苏醒的狮兽,缓缓地开展、挺直。
  她安静瞧着他,视线落在他那双修长的指节分明的手,与徐新桐那堆常看的漫画里的男主角的手指特写,一模一样。
  撕漫男。
  不止长相,连手指也是。
  余榆好奇多看了一眼。
  见那只手随意搭垂着,骨节比平日更加明显,然后,如同电影慢动作解析一般,它缓缓地,腾空挪动,离了原处几厘米,略略翻转。中指与大拇指比其余几个手指动作幅度更大,最后它们捏合了在一起。用力了,两根手指被捏得微微弯曲,其余三个手指也自然弯曲,形成十分赏心悦目的手势。
  然后——
  啪!
  它清脆而利落地打出了个响指。
  余榆瞬间回神,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仿徨间,她下意识抬眼。
  直直撞上一双凛冽审视的深邃眼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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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啦!
  是发过的试读版,所以连更两章。
  一个酸涩萌甜的暗恋故事,主调轻松愉快,偏日常~应该没什么基础雷。
  考虑到看这本的会有本地的,所以有些地名啊店名啊都做了特殊处理,也会有很多信息交叉互换,主要是防止大家看了出戏,所以有些描写和场景不必考究[抱抱]有私设,为剧情服务,也不要多考究
  第2章
  耳畔世界混沌,片刻不得安宁。
  徐暮枳一睁开眼就看见了这一幕。
  不知哪里钻出来的一个小姑娘,干干净净,白皙的脖子修长端方,脊背挺而单薄,静静站在那里像只软绵绵的小兔子。
  她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他免不得几分疏离。
  可小姑娘丝毫不见外,见他醒了,倒是冲他甜甜一笑,葡萄一样的水灵眼睛乖得不行。
  瞧得人莫名心软。
  尤其是下一秒,她甜糯糯地问道:“请问,是徐新桐的小叔吗?”
  男生漂亮的瞳孔在阳光下透出清亮的琥珀底色。他垂眸打量,眼皮沉压,眼尾却微微上挑。这模样会显得他整张脸英气又秀气。
  他瞧她的眼中全是陌生的惘然。很明显,他不认识她,只是因为“徐新桐”这个名字对她多看了一眼。
  她噢了一声,想起要自我介绍:“我是徐新桐的朋友,我叫余榆。”
  徐暮枳凝滞一瞬。
  眼前这个这姑娘一如他对榆市这种南方城市姑娘的惯有印象——水灵、小巧、精致,身上有股淡而静的书卷气。
  这些年他走南闯北,身边许多人来去匆匆混乱了他的记忆。他只依稀记得“余榆”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出现过。可那又是什么时候?徐暮枳细细追寻,短短时间内,却毫无头绪,连自己那时干了什么都模糊斑驳。
  他动了动,坐直了身,双手往后一撑打算站起来,随口问道:“桐桐呢?”
  “她打……”余榆嘴比脑子快,立马意识到不对,声线一颤,硬生生转了道弯:“……听数学作业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徐暮枳瞥她一眼。
  余榆心虚,移开了眼。
  两道身形晃动,高低差刹那间迅速易位。男生实际高出她整整一个头,此番身影覆下,压迫感便直直袭来。
  她下意识后退。
  心神慌乱间抬起头,飞快瞥他一眼,却猝不及防地对上他的目光。
  他眉骨偏高,眼睛很容易有阴影覆盖,似笑非笑地看着人时,竟同李书华女士老爱看的琼瑶男主们的眼睛如出一辙。
  显然,他识破了她拙劣的谎言与演技,却心照不宣地顺着她的台阶走了下来。
  余榆脸皮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
  那感觉像极了杰瑞鼠被汤姆猫追杀,窒息得无处可逃。
  她低声清了清嗓,像只偷摸的杰瑞小老鼠。
  她是想询问那条断了的腿以此转移话题,哪知对方却什么都没说,只冲她招了招手,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去。
  余榆愣了一下神,还没从窘迫中回过神来,一声沉痛的嚎叫便从派出所外直击而来——
  “暮儿!暮儿!!哎哟喂,我的心肝儿爷爷唉,怎么这么不小心呐?!快快快,让我看看……”
  眼瞧着一位与徐暮枳同龄的男生急吼吼地闯进视线,满脸焦急,夸张地叫唤着引来满堂人怪异的目光。
  见到此人,徐暮枳眉心骤然一拧。
  那男生毫无察觉,义无反顾地向徐暮枳扑过去,看清他的腿后,惊呼道:“呀!你蹄儿咋肿了!!”
  听见这话,徐暮枳蓄积了一整晚的怒意顷刻间爆发,等对方靠近查看,狠狠一脚干脆利落地踹过去:“死去吧你!”
  这一脚掺杂无数恩怨,腿风惊人,余榆眼睁睁瞧着那男生被踹到丝滑地偏了道,捂着屁股在原地嗷嗷叫。
  她哑然地张了张口,默默吞回了那句话。
  受伤的脚支撑着身体,徐暮枳踹完人身形晃了晃,涌上来的后劲儿疼得他呲牙咧嘴,等彻底回了神,拉着余榆就往外走。
  席津揉着屁股赶紧追上来,还不忘谄媚地搀扶着徐暮枳:“暮儿,暮儿!哥错了,真错了!昨儿好不容易跟我家彦彦和好,兄弟这干柴烈火的确实没功夫看手机,真没看见!可我这不是早上醒过来看见消息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么,你原谅哥!哥真心不容易……”
  说话间三个人便已经走到马路边。
  余榆听着席津叽里呱啦一通解释,算是弄明白了这场乌龙。
  大抵是不愿被徐爷爷他们知道自己进了局子,联系了自己榆市的哥们儿。哪知这哥们儿不靠谱,上演了一出见色忘义,害他一个人蹲在局子里苦苦等了一夜,最后实在熬不住,这才联系了徐爸。
  伤势也不严重。
  就崴了脚,破了点皮,警察叔叔给他简单料理过,用不着上医院。
  就是这祸事儿已经败露,偏巧此时最没用的那个又姗姗来迟。
  啥也没捞到。
  徐暮枳心口窝火,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正想发难,一扭头,却突然注意到身旁还站了个小姑娘,正安安静静地守在他手边,望着他们俩。
  不吵不闹的。
  他顿了顿,抬手看时间,已过午时。
  懒得理会席津花言巧语,徐暮枳问道:“饿不饿?请你吃饭。”
  余榆摇头:“不用了……”
  “别客气。”徐暮枳一把逮住好奇凑过来的席津,收了戾气,冲她笑了笑:“小叔不花钱,让狗请客。”
  席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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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妈馄饨是余榆和徐新桐最爱光临的小店。
  店铺面积不大,但横亘在高建路商圈的主干道上,生意常年爆火。他家出餐流程特别简单,新鲜的小馄炖下锅几分钟就能熟,直接盛进提前熬制好的鲜掉眉毛的豆芽汤底,从点餐到出锅上餐不过五分钟左右,好吃、也便利。
  余榆拿了小碗,放一勺特制鲜椒酱,几颗小葱花,拿豆芽汤底轻轻一拌,混着特制的鲜嫩肉馅入口——长身体的时候一个人能点上一斤,连汤带水地吃个干净。
  可今天她却只要了十五个。
  徐暮枳原是江浙人士,吃辣不比余榆,于是将一罐鲜椒酱全摆她跟前,一边搅拌馄饨等温度凉却,一边百无聊赖地听席津碎碎念。
  “你不知道,彦彦这段时间跟我闹成啥了?打不赢骂不过,哥们儿我啊,成天以泪洗面。这榆市的姑娘可真够泼辣的,当年谈的时候一口一个小乖宝,现在呢?脸一翻,哎!我就是个猪!”
  说着,席津凑近徐暮枳,拿胳膊肘顶了顶他,眼里尽是促狭:“有时候我老想,你徐暮枳将来要碰上这么厉害的姑娘,保准比我更重色轻友。你什么人,我可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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