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云霁点头,和闵悉一起拆开了礼物。云霁的盒子里放的一锭墨和一支狼毫,他无比惊喜:“这也太贵重了,谢谢阁下!”
  费尔南多笑着说:“我挑选了好久的礼物,也不知道给你送什么,这些都是来自你的国家,是你最熟悉的东西,送给你做礼物似乎缺了点惊喜。但你远离故乡,这些东西却很难得到,却是你需要的,希望你能喜欢。”
  云霁激动不已:“谢谢阁下,这真是太贵重了,我很喜欢。”这两样东西,在大明也不过是寻常之物,并非什么名品,但在这里,却千金难求,费尔南多实在是太有心了。
  闵悉打开自己的礼物,看到里面的小金碗,顿时有些哭笑不得:“阁下怎么会送我一只碗?”
  “你做的菜是最好的,我觉得用金碗来盛才够格。所以送你一只金碗,希望以后能吃到更多你做的美味佳肴。”费尔南多哈哈笑着说。
  闵悉笑着扶额:“好吧,谢谢阁下如此贵重的礼物。您的烧鹅我这就去给您装。”
  费尔南多家族人多,圣诞节都在一起吃饭,所以男爵预订了两只鹅。
  闵悉将两只鹅取出来,放在男爵带来的大银盘里,再用银盖子盖上。今天来取鹅的客人基本都是这么操作的,条件好的,都是用银盘银盖子,条件稍差的用铜的,都很讲究。
  闵悉又用一个大木碗装了满满一碗卤肉,用一个木盘倒扣在上面,对男爵说:“这是我做的卤肉,您带回去尝尝。这是猪肉,难登大雅之堂,您自己吃应该可以。回头要是记得,就帮我把碗捎回来。”
  费尔南多说:“卤肉?我尝尝。”他知道闵悉不会随便送他东西,给的肯定都是不错的。
  费尔南多拿起一把叉子,叉了一块肉放进嘴里,他嚼了两下,又习惯性地挑起了眉:“你确定这是猪肉?”
  闵悉笑着点头:“真的。我昨天让屠户杀的。”
  “怎么跟我以前吃的味道不一样,更香,更软嫩。”费尔南多不太相信似的,又叉了一块放进嘴里。
  闵悉说:“这是骟过的猪,没有了猪肉的腥骚味,对不对?”
  费尔南多有些不解:“骟过是什么意思?”
  闵悉说:“在我们大明,为了让猪肉好吃,在猪很小的时候就把猪的生殖器割掉了,这样猪能长得更肥大,肉也更香,完全去除掉了猪肉的腥骚味。”
  “这是你自己养的猪?”费尔南多好奇地问。
  “并不是,我教一个屠户学会了骟猪,他养的,我从他那儿买的。”闵悉说。
  费尔南多激动地抓住闵悉的肩:“闵,你真是太伟大了!我得报告陛下,让这件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此以后我们拂朗机人就能吃上这么香嫩的猪肉了。”
  闵悉看着云霁笑:“我可不敢居功,这是我们老祖宗总结出来的。我只是动了动嘴巴,实际操作是七哥,还有那个屠户。以后可以让屠户把经验推广,你们就可以吃上没有异味的猪肉了。”
  费尔南多点头:“对,这对我们来说,是革命性的一件事。”
  “阁下要是喜欢这个猪肉。我昨天让屠户杀了一头猪,我给您拿点猪肉回去吃吧。把猪肉切成薄片,烤着吃就很不错。”闵悉给费尔南多取了一块十来斤的五花肉。
  费尔南多说:“你有一整头猪的肉,多给我点呗。”
  闵悉笑着说:“很多部位你们不会做。您想吃,可以来店里吃,我给您做。对了,您打算什么时候去见陛下?我给陛下做一道菜您带过去,用猪肉做的。”
  费尔南多说:“明天吧,明天是圣诞节,我们要去宫里觐见陛下。”
  “陛下是否要设宴招待大家?”闵悉问。
  “是的。”费尔南多说。
  “那好,我明天一早就给陛下做这道菜,您过来取给陛下尝尝,对了,您记得带餐盘来,就跟今天这样。”闵悉说。
  费尔南多点头:“好,明天见!”
  费尔南多上车的时候,除了带走烧鹅、卤肉和猪肉,还有闵悉给他用盛高汤的壶装了一壶卤汁,嘱咐他回去后将鹅和卤肉隔水蒸一下,卤汁也热一下,再浇到烧鹅和卤肉上吃,味道会更好。
  当然,少不了还要送他几盒点心,虽然跟他送给他们的礼物相比微不足道,但也是他们的心意。
  第109章 红烧肉
  五点前,客人终于都过来把烧鹅都取走了。
  闵悉已经在准备圣诞大餐了,虽然他们不过圣诞节,可迭戈过啊,为了给迭戈过个丰盛的圣诞节,闵悉决定好好做一顿。
  烧鹅是少不了的,已经做好了,不用再费劲了。卤肉也有,摆一盘子也算一道菜。
  还要做几道,他打算以猪肉为主,做一道红烧肉、一道锅包肉、一道干锅排骨、一道红烧狮子头,再做一道清蒸鱼、一道干锅虾、炸一个萝卜丸子,再炖一个鸡汤,凑齐十个菜,寓意着十全十美。
  等所有的菜都做好,外面天已经全黑了。
  迭戈把放在蒸锅中热着的菜一一端上桌,看着满满一桌菜,很多还是从没吃过的,馋得直流口水:“东家,今天的菜看起来好好吃啊!”
  闵悉笑着说:“今天是你们的圣诞节,我和七哥就陪着你一起庆祝节日。你敞开了吃,想吃什么都行。”
  迭戈问:“这个锅子我还从来没见过,是新吃法吗?”
  闵悉说:“对啊,是新吃法,我还没有在店里正式推呢,今天是第一次吃,你有口福,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一定很好吃。”迭戈兴奋得直搓手。
  闵悉扭头对云霁说:“七哥,来吃饭吧。”
  云霁看着满桌子的菜,笑道:“是不是该喝点酒?”
  “好啊!就开上次陛下让男爵送来的酒吧,据说存了五年了,尝尝五年的葡萄酒是什么味道。”
  “好。”
  云霁上了阁楼,取了一个小橡木桶下来,不论是国王赏的酒,还是侯爵送的酒,他们都没喝,存放在阁楼上。今天过节,便拿出来尝尝。
  闵悉去拿了三个酒杯来,递了一个给迭戈,说:“迭戈也喝点。”
  “好!”迭戈的酒量其实很不错,在酒馆的时候,桑维斯没少让他试酒,喝得多了,酒量也就有了。
  云霁给三人都满上一杯葡萄酒,闵悉端起酒杯,说:“这是我们第一次陪迭戈过圣诞节,为了我们的相聚,应该庆祝一下!来,干杯!”
  迭戈兴奋地和他们碰杯,然后抿了一口酒,说:“这酒好醇,是很多年的酒了吧。”
  闵悉也抿了一口,口感果然很不错:“虽然我不懂酒,我感觉也还不错,果然是宫廷的酒。”
  云霁点头:“嗯,没有太复杂的口感,很醇和。”
  闵悉举着筷子,说:“先不喝了,来吃菜。迭戈你还在长身体,要敞开了吃,别客气。”
  迭戈拿起叉子,想了想,又拿起了筷子去夹菜,动作有些笨拙,但居然给他夹起了一块卤肉。
  闵悉说:“够不着就站起来夹,走到另一边去夹菜也可以,咱们自己吃饭,没那么多讲究。”
  迭戈对之前吃的卤肉印象深刻,所以第一筷子夹的还是卤肉。
  闵悉第一筷子夹的是红烧肉,放到了云霁碗中:“七哥来尝尝红烧肉。迭戈你也尝尝这个,这个比卤肉的味道会更好。”说着他自己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真是久违的味道,咸香肥美,咬一口都爆汁,味蕾完全得到了满足。
  云霁吃了一口,满意地点头:“果真好吃。九弟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迭戈筷子水平还不到,夹红烧肉的时候有点滑溜,夹了好一会儿,还是不行,只好凑到碗边扒到嘴里吃:“哇,好吃!真的比卤肉还好吃!”
  闵悉说:“我打算明天做这个菜给国王陛下吃,让他尝尝真正的猪肉是什么味道。所以你比国王陛下幸运,比他先吃上了红烧肉。”
  迭戈只觉得自己太幸运了,他比国王陛下还先吃到红烧肉:“我敢肯定,陛下肯定会喜欢的,这个红烧肉实在是太美味了!”
  闵悉舀了一个狮子头给云霁:“七哥,吃这个,狮子头,这是扬州名菜。你吃过吗?”
  云霁点头:“吃过,江浙才子多,常驻京城候考的不少。京城有不不少江浙菜馆,口味偏清淡。清炖狮子头和红烧狮子头都吃过。”
  “那你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闵悉说。
  云霁吃了一口:“非常软嫩,肥而不腻,味道鲜美。比我以前在京城吃的还好吃。”
  闵悉看着他笑:“七哥你是不是昧着良心夸我?我不过是个学徒,可比不上京城酒楼的名厨。”
  云霁认真道:“我骗你作甚!”
  “好吧,那我就接受这个赞誉了。”闵悉笑眯眯地说。
  三个人,十道菜,基本都是硬菜,说实话,吃得非常撑,迭戈拿着闵悉撕给他的鹅腿,打着饱嗝说:“东家,我真的吃饱了,这个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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