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重生手册(快穿) 第349节
于是,邵闻霄捏着庄继的下巴,简单道:“只是习惯做戏要做全套。”
“这小半个月都不见庄先生亲自过来看我,怎么,现在突然心疼了?”
庄继看着他没立刻说话。
过了一会儿,又将目光重新转移到邵闻霄肩膀的那处枪伤上。
其实这伤口庄继并不陌生。
因为他身上曾经也有,还有很多。
他最开始觉得疼,后来逐渐就习惯了,甚至能面不改地自己替自己处理,连一声都不吭一下。
再然后他开枪和反应的速度都变得越来越快,便再也没有人能在他身上留下这种伤痕。
后来为了清清白白地来到邵闻霄身边,庄继去做了疤痕祛除手术,将那些不堪入目的枪伤、刀伤、烧伤一一去除。
他以为自己早就已经忘记了子弹穿透皮肤,射进血肉的那一瞬间究竟是怎样的感受。
此时此刻却忽然发现,原来并没有忘。
静了大概半分钟时间,庄继忽然脸色不太好看地推开了邵闻霄,走出浴室,带着一身水汽回到客厅,拿起了他之前放在玄关的枪。
这是庄继很喜欢的一把枪。
用了很多年,几乎每天都随身携带,改装后从原先的十七发子弹拓展到三十三发。
以为曹定坤试图暗杀邵闻霄,他会毫不犹豫想杀掉曹定坤。
而现在他才知道,导致邵闻霄受伤的那个人是自己。
邵闻霄原本不明白庄继究竟要做什么。
此刻眼睁睁看着庄继面无表情拿起了枪,他几乎心脏骤停,沉声喝道:“你干什么?!”
庄继抬眸直视他,非常冷静地说:“我要把这一枪还给你。”
邵闻霄瞳孔微缩。
他忽然发现他对庄继的了解还是不够多,这个人不止是个骗子、傻子,还他妈是个疯子。
“你给我把枪放下。”
邵闻霄深吸口气,瞬间感受到一股比原先更强十倍百倍的怒火在胸中熊熊燃烧起来,几乎要把他的理智全部烧光。
庄继抿了下唇,没立刻听邵闻霄的话。
注意到这个细节,邵闻霄冷笑一声,“庄先生喜欢玩枪是吧?”
他大步上前,直接将那把glock 17从庄继手中夺了过来,居高临下垂着眼审视他几秒,然后用一种非常平静地语气说:“可以。”
“那我们今天换个玩法。”
第242章
从来没有人能像邵闻霄这样轻易卸下庄继手中的枪。
因为从某种程度来说,对像庄继这样的人而言,丢枪就约等于没命。
所以为了能够活下去,他就算是死,也会死死把枪攥在手里。
但邵闻霄却不一样。
庄继连自己的命都愿意给他,更何况是一把枪。
他只是不明白邵闻霄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完全失去了平常的的泰然自若,怒火中烧到那张向来沉稳平静不动声色的脸都显得格外阴鸷和摄人。
庄继下意识望向邵闻霄。
只见邵闻霄目光沉得像井,毫不留情重重将庄继摁在墙上,居高临下盯着庄继的脸看了一会儿:“庄先生再说一遍,你刚才想做什么?”
邵闻霄的力道很大,导致庄继磕在墙上时其实有一点疼。
可不知道为什么,反而就是当下这种完全被人掌控,略带一点轻微痛感的情形,反而刺激庄继的反应更大了。
比之前更加难受,也比之前更加渴望。
闻到空气里陡然比方才浓郁几倍的玫瑰花香,邵闻霄按住庄继后颈的腺体,面无表情地说:“这样也会起反应?”
“庄先生真正喜欢的原来是这种风格?”
庄继喉结滚动了一下。
事实上,他已经忘了刚才的话题,忘了邵闻霄问他什么,也忘了在看到邵闻霄身上的枪伤,导致心头瞬间被刺穿的那种痛意。
满心满眼只有邵闻霄。
想继续跟邵闻霄接吻,想跟邵闻霄亲热,想让邵闻霄进入他,占有他,越用力越好。
“不是,”庄继长而浓密的睫毛扇动了一下,看着邵闻霄,用很轻也很难耐的声音说:“我只喜欢邵先生。”
换言之,因为他喜欢邵闻霄,所以不论是粗暴的,温情的,激烈的,缓慢的……只要是邵闻霄给予的,庄继都会喜欢。
爱是一种超越性的神奇力量,能在辩证的对立中实现矛盾统一。
“……”邵闻霄再一次深深呼吸。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像庄继这样的人,上一秒才令他气急败坏,咬牙切齿,下一秒又装出一副很乖的样子,让他忍不住想要心软。
但邵闻霄的心向来很硬。
而且这一次他也是真的生气。
天知道方才看见庄继面无表情拿着枪想要对准自己的那一刻邵闻霄是什么感受,他几乎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停跳,所有的冷静全都没了。
庄继说再好听的话都不行,这件事没那么容易过去。
他必须要给庄继一个教训。
邵闻霄平时基本不会用枪,以他的身份,要想对付一个人有无数种方法,完全可以兵不血刃地将对方碾死,更何况就算是真的想杀一个人,也多的是人替他冲锋陷阵,他的手永远是干净的。
当然,这并不代表邵闻霄不会用枪。
相反,他的枪法还算不错。
此刻,邵闻霄单手扣住手枪底部,拇指抵住卡榫一压,只听见“咔哒”一声,弹匣直接滑出,紧跟着用食指一勾退出全部子弹,金属弹头散落一地。
把子弹全部退出以后,又重新用干脆利落的动作将弹匣装好。
将这把从庄继手上抢过来的枪抵在庄继的嘴唇上,邵闻霄看着他的眼睛说:“喜欢我是吗?”
“很好,”他没有表情地说:“那庄先生舔给我看。”
没想到邵闻霄方才说换个玩法是要这样。
庄继脑子轰地一声炸开,紧跟着身体里的反应更加明显。
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
也根本就不想拒绝。
庄继按照邵闻霄的要求,用很缓慢的动作,张开红润的嘴唇将黑洞洞的枪口含进嘴里,然后缓慢地用舌头将枪管濡湿。
因为在车上用邵闻霄递给他的真丝手帕擦过枪,所以他在舔舐的过程当中,除了浓郁的硝烟味道之外,还闻到了一股邵闻霄身上残留的、熟悉的信息素味道。
乌黑锃亮的枪口很快沾满庄继的唾液。
而且因为邵闻霄的手很重,合金做成的枪管也很硬,导致庄继的嘴唇很快被磨红,看起来更加暧昧和糜艳。
枪管很快便湿透了。
庄继浑身也变得更热。
这把枪是庄继的搭档,伙伴,朋友,被他牢牢握在手中,收割过很多人的性命,也曾帮助他度过很多危机四伏的时刻。
他从来没想过会以这么涩情的方式出现在自己口中。
偏偏邵闻霄不满意,用听不出情绪的声音说:“庄先生。”
“这把枪你应该很喜欢吧?”
“所以牙齿不要磕到枪管。”
“动作轻一点。”
“不要停好吗?”
“庄先生的舌头好红。”
“只不过为什么玫瑰花香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
庄继几乎合不拢嘴,唾液顺着嘴角往下淌,沿着枪管与嘴唇的交界处滑下,晶亮的银丝落到锁骨上。
邵闻霄目光沉沉地看着他。
看庄继用那张很纯洁的脸做充满性暗示的动作,看他用柔软而又旖旎的舌尖在黑色的枪管上来回撩拨,看他喘息着,胸口起伏着,用那双湿润的眼睛跟邵闻霄对视。
两辈子了。
在这种时候庄继是真的非常听话。
好像不论邵闻霄需要他做什么,多过分,多不合理,他都会乖乖照做。
空气里属于邵闻霄的信息素味道也变得很浓,比以往每一次都要浓上许多,几乎充满整个房间。
但他却没有直接开始。
终于将枪口从庄继口中抽了出来,邵闻霄瞥了一眼已经变得湿漉漉和亮晶晶的枪管。
在他的记忆当中,这只glock 17枪口直径约有9.02mm,枪管长度在114mm左右,虽然远不如他,但作为前戏,应该也足够用了。
“跟我说说看,”邵闻霄一边不轻不重咬上庄继的脖颈,一边问他,“这把枪跟你用多久了?”
庄继闭着眼睛,控制不住仰起脖子,喉结滚动。
邵闻霄的牙齿就咬在他最脆弱的地方,好像下一秒就能穿过薄薄的皮肤,咬断他的血管。但在庄继感觉到疼的同时,邵闻霄又像安抚似的,用舌尖轻轻扫过方才咬过的地方。
于是,那处神经清晰传来疼痛、潮湿、温热和酥麻的感觉。
庄继喘得越来越厉害,哑着嗓子回答:“……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