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毕竟, 能卖出35万金币的天价之书, 有史以来也就只有这一本。
林无咎:……
现在说异世界漫游系列只是他写着玩的其实他已经想弃坑了还来得及吗?
当时《杰克复仇记》刚完结, 他看似是心血来潮开了这个系列,其实除了宣泄乡愁,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他想验证一件事,
独自在陌生的世界里漂泊,有时候, 他甚至会有些怀疑,有关上辈子的地球记忆是不是他的幻想。
也许根本没有什么穿越异世界,他就是兰斯·卡文迪什本人,地球的一切都是他病态大脑的幻想产物。
所以他才想把他记得的一些东西写下来。
他的潜意识里其实也盼着读者们也许能发现他记忆中的逻辑漏洞,从而帮助他确认现实和幻想的界限。
而最后的结果让他倍感惊喜。
就算最反叛、最不迷信权威、最不屑幻想题材文学作品的地狱英灵们,都被地球的严谨设定给征服了, 并且在小说里挖掘出来了各种蛛丝马迹的证据作为地球存在的证明。
直到那时候,林无咎才真正确认了一件事——他的精神分裂症差不多已经好了。
妈妈已经很久没在他眼前出现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可怕的幻觉也消失了。
既然已经得到了想要的反馈,又赚到了几辈子都吃喝不愁的钱,《异世界漫游指南》其实已经没有必要继续连载下去了。
该怎么找理由委婉地鸽了呢?
就在这时,林无咎敏感地注意到了杰克投向他的微妙眼神。
……他应该没有用读心术吧?
林无咎镇定与杰克四目相对,“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杰克眼神麻木,嘴角微微下撇,表情介于无语和嫌弃之间,“现在,外面的人都说你写的《异世界漫游指南》是魔王之书,有了这本书就能征服整个世界。”
他看了眼因为他的话若有所思托着下巴的少年,自以为明白了他的顾虑,有些别扭地安慰道:“只是一小部分人这么想啦,大多数人都是被你的小说内容征服的,他们才没有冲着什么魔王的力量,纯粹是喜欢你的作品。”
“啊?哦,那个怎么样都无所谓啦。”少年不在意的摆摆手,伪装成蓝色的双眸如阳光下的大海泛着明亮的柔波,里面清晰的倒影着杰克的身影,“杰克,这段日子你真的帮了我许多忙,为了表达谢意,我送你个礼物吧?”
被他这么温柔又专注的凝望着,被坑了无数次的杰克立刻警惕起来,直觉告诉他这小子又挖坑准备给他跳了!他强忍着转头就跑的怂意,勉强维持了身而为魔的尊严,“什么礼物?”
林无咎声音放的又软又柔,“我把《异世界漫游指南》送给你好不好?”
杰克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啊,看来他猜错了,
他隐晦地松了口气,诚实地说:“你之前已经送过了啊,我不喜欢,看不太懂。”
林无咎恳切地抓住了他的双手:“没关系,你多看几遍就看懂了。这代表我对你诚挚的谢意,请你一定要收下。”
“啊?哦。好吧。”杰克迷糊地点了点头。
林无咎笑眯眯:“你重复一遍:我杰克是《异世界漫游指南》的新主人,我发誓从此以后会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异世界漫游指南》。”
杰克依言照做复述一遍后,又向他信誓旦旦保证道:“你放心吧,这本书在我手里不会出现任何磨损,因为我压根不会看。”
林无咎嘴角笑意加深,“那当然,我最相信杰克了。”
他在刚刚让渡了《异世界漫游指南》的所有权。
已知现在外面都说这本书是魔王之书,同样已知,杰克是大名鼎鼎的死亡魔君,是地狱里最接近魔王的存在,四舍五入杰克就是本书作者,魔王。
杰克刚刚还用本名发了誓了!
所以,以后读者催更《异世界漫游指南》和他林无咎又有什么关系呢!
……嗯,他又不是彻底不写了,好的作品本来就应该细心雕琢,怎么着也得琢磨个十年八年吧,在那之前就拜托杰克替他顶住读者的怒火了。
杰克可是站在地狱食物链顶端的死亡魔君,区区催更而已,小场面,小场面。
他也没有坑杰克,《异世界漫游指南》可以为他赚很多钱呢!还能帮他在全世界范围内扬名!他这是在帮他传教呢(理直气壮.jpg)
说起来,珍妮这回好安静,是睡着了么?如果珍妮在肯定早就识破了他的打算,他这次运气真好。
天降横财三十五万金币,要去做什么?
林无咎马上干了一件很俗气的事情,买房买地。
他在郁金香城的房子是租的,现在正好买下来。
华夏人祖传的基建基因和农业思维已经深深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所以林无咎大肆收购城内外的农田,拔掉之前的中看不中用的花花草草,淡定无视前地主暴殄天物的喷火视线,让农民改种小麦、土豆、玉米等农作物。特别是土豆,高产高淀粉,一定要多种。
他之前就觉得了,多肥沃的黑土地啊,种花真是太浪费了,拿来种粮食多好。
心中有粮心里不慌。
而且随着反抗军的壮大,这世道以后说不定会越来越乱,乱世中粮食才是硬通货。
可是即便林无咎如此挥金如土,对于这份庞大的财富而言也不混九牛一毛,仓库里的金币几乎没有减少。
这么多钱又不能存银行,放在仓库里既占地方也不安全。而且钱如果不流通就是废品。
反正是意外之财,花多了也不心疼。
有钱人的生活真的是传说中的那样很朴实无华且枯燥吗?林无咎决心体验一把有钱人挥金如土的痛(快)苦(乐)。
所以林无咎很愉快地决定把剩下钱的用来投资。
报社现在正好打算向全世界扩张,到处是用钱的地方,这笔钱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他立刻向刚成立的桑恩城分部发了一万金币的活动经费。
然后他又拨出了十万金币,打算以后在赛德帝国、埃茨帝国等列强国家开十家分社。
至于工资,就给顶格!!他才不是那种剥削员工的挂路灯资本家,什么五险一金什么八小时工作制什么分房各种福利都安排一下。
于是法罗报社的编辑部收到了新的涨薪通知。
年薪从之前的300金币涨到了500金币,轮班制,一周40小时工作时长,加班费给双倍,带薪年假一个月,干满10年分房。
多洛莉丝呆滞地看着新的薪酬分配政策,情不自禁问同事:“老板终于疯了?”
第104章
阴冷的地下水道里突然传来孩子的尖叫声:
“一本书35万金币?!”
前流浪儿, 现反抗军新成员,魔法学徒尼特压根无法想象35万金币到底是多少钱。
他最大的梦想也不过是拥有一千枚金币,这在他心里已经是有钱人了。
35万金币应该会堆成一大座金山吧!
用这么大的一座金山只为买一本书?
尼特看不懂, 但是大为震撼。
“对。”尼特的老师,白袍法师奥古斯丁淡定地说:“就是布鲁斯手上的那一本书。”
尼特大脑一片空白, 整个人都麻了。
布鲁斯这段时间的确一直捧着本书,翻来覆去的看,已经看了好几个通宵,表情如痴如狂。如果不是奥古斯丁老师再三保证那只是一本普通的书, 尼特都以为那本书拥有蛊惑人心的魔力。
“是布鲁斯花了35万金币买了这本书?他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妈的老子还一直以为他很穷,这个该死的混蛋耍我!这么有钱还躲在地下水道里干什么,有病吗……哎哟!”
尼特捂着被敲疼的脑袋,一脸怨念地瞪着老师,“您又打我。”
奥古斯丁微笑:“不许说脏话。”
“还有, 放心吧, 布鲁斯的的确确是个穷鬼。”白袍法师挂着和蔼的笑容一无所觉地补刀道:“他就连灵魂都散发着浓浓穷酸味道, 这辈子都不会发大财。”
尼特:……老师哪里都好,就是有时候嘴太毒了。身为一名白袍法师,说话却比很多黑袍法师都毒,偏偏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奥古斯丁认真地给徒弟讲解道:
“拍卖会卖出35万金币的是地狱初印本,纸张本身蕴含着“死的魔法”, 很具有研究价值。而布鲁斯手里的是人间的复制本,没有魔力,因为印量很多所以是不折不扣的便宜货。”
“不过,这种便宜货也是布鲁斯难以承受的价格,看来他找到一个大方的金主了。这金主审美有问题吧。”奥古斯丁嘴角下撇,眼皮垂下来, 无限失落地小声嘀咕道:“唉,我明明长得比他帅多了,为什么没有金主来资助我啊。”
尼特也跟着叹了口气。
当然是因为你嘴太臭了啊。
他好奇地问道:“那本书叫什么名字?里面讲了什么?为什么卖得这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