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中午临出门前沈茁往随行包里塞了很多东西, 他指着其中一袋深褐色的液体问是什么, 沈茁说是每天要喝的营养剂。
林庭安对这东西完全没印象,沈茁就笑着提醒他:“这个是邢远医生开的,当时你也在场,我现在喝的这一箱营养剂就是你背回来的。”
他回想了好一会, 才依稀记起了个大概。
开车的时候林庭安脑子里一直想着这事, 他突然发觉自己对沈茁的关注度太低了。
他将沈茁孕期的所有事情都交给佣人去做,老婆孩子的是自己的, 照顾他们的事情却全部假手于人。
大概是心里觉得有亏欠, 他才会破天荒走进这个充满了香甜气味的店铺。
这家蛋糕店的面积不大, 蛋糕的种类也不多,又都是很普通的款式。
林庭安选了个看起来品相最好的榛子巧克力切角,付完账就匆匆推开店门走了出去。
站在店门口刚好能看到他那辆黑色大G。
天气太热车里也跟着发闷,林庭安起先开了会空调, 察觉到沈茁不习惯空调吹出来的冷空气味道,他就关了冷风放下了车窗。
此时沈茁正微微侧头枕在车座靠椅上,双眼紧闭,额头冒出了很多细密的汗珠。
林庭安盯着他看了一会, 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沈茁太嗜睡了。
他不清楚这种程度的嗜睡是正常现象,还是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孕期反应。
重新回到车上,林庭安拿出手机给邢远发了条消息:【沈茁很能睡,光是今天白天就睡了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这正常吗?】
邢远正在做手术,林庭安没等他回复直接收起了手机。
就在他给那块切角蛋糕寻找栖身之地时,沈茁突然醒了。
迷迷糊糊直起腰,沈茁环顾四周,在看到林庭安手里东西的瞬间猛然亮起眼睛。
“这是给我的吗?”沈茁指着那块蛋糕问。
林庭安点头,顺手把东西放在了沈茁腿上,“等回家再吃。”
“好,”沈茁双手捧着蛋糕盒子,心里暖烘烘的,他压着嘴角说:“你放心,我不会偷吃的。”
林庭安转过头启动了车子,在沈茁看不到的地方微微勾起了嘴角。
他突然感觉沈茁好像一只小猫,睡饱了就慵懒地窝在原地舔爪子,如果有人大发善心给他投食,他就会朝那人投以期待的目光。
很可爱,也十分招人疼。
林庭安去城郊的次数不多,京都这么大他也不会每条路都记得,于是就像来时那样点开了导航。
沈茁正在一旁捧着蛋糕玩,他从来没吃过糕点之类的东西,觉得新奇,一会放在肚子上一会放回到腿上,还时不时凑到鼻子下面闻一闻。
就像从没玩过玩具的小猫突然得了个小毛球玩,胆怯的试探后便激动地抱着小毛球打滚。
小猫喵喵喵地把小毛球放到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旁,让肚子里的小小猫闻小毛球甜腻的香味。
自己玩了一会,小猫觉得无聊,把小毛球小心翼翼放到一边,想找正在专心开车的主人玩。
兴奋的眼神飘过车前的小屏幕,在看到目的地那里的一长串地址后,小猫竖起的耳朵瞬间耷拉下来。
沈茁心里那股开心劲一下子消失殆尽,他不想再回到那个大鸟笼了。
那个每天有八百双眼睛看着自己的地方,沈茁觉得那些黑溜溜的眼睛就像密密麻麻的摄像头,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
他不开心,不想回去,小猫蔫吧了。
沈茁抵着车框,垂头丧气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
林庭安车开得不快,但是在经过减速带时车身还是被颠了起来,沈茁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感瞬间冲上喉咙,他没忍住捂着嘴弯腰干呕起来。
刺啦——
林庭安猛踩刹车,车子在惯性作用下又向前滑了一段距离,最终停在了路中央。[1]
好在前面刚好是红绿灯,后车才没追尾。
“怎么突然犯恶心了?”
林庭安拉了下手刹,扶住沈茁的肩帮他顺背,“闻着蛋糕味不舒服?”
“没有……”沈茁又呕了几下,平复好一会才慢慢起身,“不是蛋糕的原因。”
他护住肚子慢慢将弓成虾仁状的后背挺直,却在抬头的瞬间又看到了那串地址。
沈茁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之前一个月里吃掉的所有食物,早餐一成不变的海鲜粥和蒸包子,上午的加餐是他吃不惯的各种肉类。
中午一定会有一道汤,不是肉丸汤就是猪蹄汤或者山药排骨汤。
晚餐的种类就更多了,吃的最多的是鲫鱼豆腐,还有数不清的乌鸡和喝不完的燕窝。
吃完晚饭还有加餐,牛奶燕麦和红枣银耳混着来,吃完加餐还要喝掉整整一袋泔水一样的营养剂。
沈茁一回想那个味道就反胃,没忍住又弯腰吐了起来。
“到底怎么了?”林庭安心里着急,嘴上的语气也重了几分。
眼看红灯就要变成绿灯,他一只手抓住沈茁的肩,另一只手松下手刹,脚踩油门冲了出去。
将车停在最近的停车位,林庭安扶着沈茁下了车。
沈茁心里犯恶心,嘴里总觉得有股味道,蹲在马路边就是一阵呕,不过还是跟之前一样,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
这是没有尽头的折磨。
林庭安用脚抵住车门,从车上拿了瓶矿泉水,扭开瓶盖递给沈茁:“喝点,顺一顺。”
两人蹲在马路牙子边忙活,就见之前一直跟在林庭安身后的白车缓缓开了过来。
开车的是个老大爷,在经过二人时车窗缓缓落下,寸头老大爷探出头对着林庭安骂了句:“会不会开车?”
然后立刻摇下车窗,嗖一下把车开走了。
沈茁几乎要把自己吐晕过去,却还是依稀听到那个老大爷在关上车窗时小声嘟囔:“操,要不是看这车贵老子准保撞上去!”
他突然想笑,没憋住把刚含进嘴里的水全喷了出来。
沈茁也不知道被戳中了哪根筋,头也不晕了眼也不花了,听林庭安被骂他就像被戳中了笑穴,抱着肚子就是一阵大笑。
林庭安满头黑线,脑门的青筋突突地跳。
他扶着沈茁在路边的椅子上坐下,待人坐稳后半蹲在沈茁面前,表情严肃:“到底怎么了?”
沈茁看着面色阴沉的男人,惊觉自己做的似乎有点过。
“对不起,”他不呕了也不笑了,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我没笑你,我就是突然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林庭安问。
沈茁想了想,觉得还是要说实话。
他把林庭安拉起来,两人并排坐着。
燥热的夏,天将黑时吹过来的风依旧像火炉里飘出来的一样,打在脸上晕乎乎的。
沈茁热得一脑门的汗,双手撑在长椅上,弯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就是不敢看林庭安。
林庭安穿的比他多,闹了这么一会头发却还是一丝不苟挂在头上,他仿佛天生耐热一样,吐出来的气息都带着寒气。
沈茁不说话他就静静等着,林庭安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觉得沈茁就跟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心里有事又别别扭扭说不出口,这种情况只要给他点时间,他就会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字——耗着。
又过了许久,就在路灯亮起时,沈茁看到自己鞋子上的银饰在灯下闪着光。
到膝的短裤盖住了他大腿根处麻麻赖赖的伤痕,那是小时候他还没对亲缘感到彻底绝望时,被他爷爷打的。
说来也奇怪,沈茁小时候的性格其实是有点调皮的。
有一次隔壁邻居家小朋友的爸爸给他买了根棒棒糖,那个小朋友就跑到他面前炫耀,说他吃不起糖。
沈茁那时候还有底气,觉得自己也是有爷爷奶奶的,怎么就吃不起。
于是气鼓鼓跑回家去,说:“爷爷,你给我买一罐子棒棒糖,我要气死那个小胖子!”
他爷爷上来就踢了他一脚,骂道:“滚一边去,你爹一分钱没给老子,你还想让老子给你买糖,天杀的小犊子,我就说不能接你过来,一天天就知道吃。”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沈茁那时候就跟个倔强的小牛犊一样,冲过去抱住爷爷的腿,大声说:“我就要,你给我买一个也行,那小胖子说我吃不起。”
他爷爷是个一米八三的高个子,身材壮实得很,稍一用力就把他给甩飞了出去,“妈的,你可不就是吃不起,你个吃白饭的给你点米就不错了。”
说完,这个高个老头推开门就往村子里的麻将馆走,一个没人要的小屁孩可没有他多摸一圈麻将重要。
沈茁从小身高就不高,被甩出去后在地上滚了几圈,撞倒了火炉上正在烧水的水壶。
水壶砸在他腿根上又弹了出去,热水撒了一地,他大腿根的地方也永远留下了一片疤。